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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纪要

阳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10月20日上午9时,刘高官主任主持召开预备会议并就会议议程作了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及日程安排。

预备会议后,吕昌政副主任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张俊堂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永忠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冯维明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阳大铁路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仙桃受市长董一兵委托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市人社局局长樊如珍作相关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范海生受检察长王守林的委托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和批准任命议案,并作相关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国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接受辞职议案和代理检察长议案。随后,被提请任命人员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作书面报告。

10月20日下午3时,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审议《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阳大铁路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

10月20日下午5时30分,刘志强副主任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政府《关于阳大铁路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阳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郝培亮的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免去王明厚的阳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决定免去杨全生的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免去郭少敏的阳泉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王伟锁的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郑清明的阳泉市林业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韩晓晨的阳泉市旅游局局长(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郑清明为阳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决定任命冯维明为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靳润喜为阳泉市公安局局长,决定任命任晓华为阳泉市财政局局长,决定任命杜平华为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王建义为阳泉市林业局局长,决定任命张立君为阳泉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版权局)局长,决定任命崔正宏为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苏涛为阳泉市旅游局局长(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决定任命王伟锁为阳泉市规划局局长;免去王守林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郭隆文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闫运成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赵彦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刘艳萍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刘瑛的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王廉允为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批准任命王建明为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任命贾建胜为阳泉市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守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廉允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刘高官主任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后,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际到会30人,李首明、张宝明、赵远长、娄淼根委员因事因病请假。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董仙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王廉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厅、室负责人及正、副县级调研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还邀请弓鸿馨、张素敏两位市人大代表列席。

滚球365官网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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