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3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30日上午8时30分,召开预备会议。王旭明主任主持会议并就会议议程作了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后,吕昌政副主任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暨市本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人事任免议案。
下午3时30分,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暨市本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1日上午8时30分,继续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10时30分,刘志强副主任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新增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议案:免去李林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高武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王计元、裴元钊、王健、吴怡东、张卫华、王俊杰、李泉梅、张朝晖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旭明主任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实际到会34人。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政府副市长潘海燕,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靳润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廉允,市政府秘书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副调研员。
滚球365官网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