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高官,副主任王振国、刘兆林、吴丽萍、孙金明、吕昌政、刘志强,秘书长唐麟及委员共30人出席。 刘高官主持了预备会议。刘兆林、王振国分别主持了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决定,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在阳泉宾馆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越来越高、机制越来越完善、督办力度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明显,一批事关发展、事关民生、事关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收到了代表满意、群众受益的效果。会议要求,要继续高度重视,明确办理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着力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代表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通过更新理念、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审计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要求,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审计工作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定位和作用,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要通过审计整改推动追责问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监督司法工作制度、地方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和对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的意见等四项制度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这四项制度。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及补选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廉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会议还邀请张继红、李素鱼等市人大代表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