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孙金明、吕昌政、刘志强、张宝明,秘书长张利军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调整事项,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立法项目情况的说明。会议指出,开展爱国卫生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立法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助力“五城联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序,挂图作战,切实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查、审议等工作,确保今年立法任务的圆满完成。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草案)》,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14710三联系”工作制度的具体方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把落实“14710三联系”工作制度作为基础性重要工作,建立管理考核机制,推动三联系工作全覆盖。全体市人大代表要积极行动起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三联系活动中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维护民利,切实发挥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加快我市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杨柳青 郝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