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市煤炭“五统一”区域经销管理体制应该取消的建议》,由赵峰副市长领办,市煤管局办理。为进一步规范公路煤炭运销管理工作,我市开展了煤炭生产营销秩序整顿。先后出台了《关于整顿规范煤炭生产营销秩序实施方案》(阳政办发〔2012〕175号文)、《关于促进当前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阳政发〔2013〕7号文),从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盂县和郊区的地销煤炭(市内)经销差价已全部取消。11月中旬,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煤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区、煤运公司、重点煤矿,对省政府“煤炭20条”和市政府“煤炭13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煤炭生产经销企业涉煤税费缴纳情况、“乱设卡、乱收费、乱摊派”情况、市内地销煤销售取消中间环节情况、煤炭经销差价收取情况、煤炭运输车辆挂靠费和管理费清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切实为煤炭企业松绑减负。由于历史原因,全市地方煤炭公路销售目前仍通过煤运公司统一经销,这种体制的决策权在省一级,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向上进行了反映,建议调整煤炭经销体系,取消煤炭经销差价。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煤炭价格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