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由赵峰副市长领办,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办理。立足我市实际,结合代表建议,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的各项政策,切实转变职能,创优发展环境,加大资金扶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制定了《阳泉市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落实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为4家市级金融机构申报了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截至11月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66.48亿元。建立了企业负担监督员制度,实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每月例会制度。积极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成功为4家服务机构申报了201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平台网络建设项目与服务平台项目。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2013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000万元,向上争取专项资金3119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