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萍代表:精准扶贫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到能否顺利建成全面小康的一个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习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后,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确定了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但是我市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县区农村专项资金下拨较为迟缓,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配套不到位,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得不到及时有效使用,扶贫资金在分配使用和统筹整合方面还不够精准,部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创新意识仍显不足。
建议:
一、加快资金拨付,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审批环节。严格资金审核分配下拨时限,应拨尽拨。二是对扶贫村已开工的项目要将验收后付款改为按进度拨款。要结合贫困村的实际改变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先垫付后拨付的办法;对已完工项目要尽快组织验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二、完善落实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是各县区要尽快按照互助金等有关政策说明的指导意见制定互助金使用实施细则,各乡镇、各村级组织、各驻村扶贫工作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摸底调查,精准施策,尽快研究和制订详尽的互助金使用计划。二是结合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实际,以需求为导向,改变平均分配的问题。三是尽快出台扶贫信贷补偿金、互助金和贫困户贷款贴息相配套的金融扶贫政策的“组合拳”。
三、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正确认识贯彻中央关于扶贫资金整合的重大意义,要积极推动扶贫资金从“要到钱”和“分配钱”到“花好钱”上来。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给贫困农村出主意想办法,最大限度整合结存资金。各乡镇、各贫困村要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尽快落实扶贫攻坚项目和计划,尽快解决资金长期“爬在账上”难以发挥效果的问题。不能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专款专用”为理由,造成资金长期闲置。建议由市农委(脱贫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季报、季诊机制,加快扶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基层使用扶贫资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结余资金尽快组织涉农部门逐项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争取尽快发挥其效益。
四、要进一步调动乡村干部和困难群众的脱贫攻坚积极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政策、资金、项目等多元支撑,但打赢脱贫攻坚战,说到底要靠人。要在“扶志、造血、夯基”上下功夫,使贫困群众不仅想致富、盼致富,而且会致富、能致富。同时,要充分调动乡村和基层扶贫队伍的积极性,让能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基层好干部有盼头,要总结经验,制订考核办法,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要把建强基层组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脱贫攻坚统一起来,综合施力。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改进和加强干部帮扶工作,包带领导、帮扶工作队和乡镇党委、帮扶企业、驻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发挥作用,建立联系制度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落实扶贫计划,明确路线图,倒排工期,攻坚克难。
五、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帮扶模式。针对一些“空巢老人村”和老、弱、病、残的贫困户,要将财政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引导贫困户以折股量化资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等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资产性、劳务性各项收入。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不仅要使用到扶贫上、“输血”上,更要把落脚点放到脱贫上、“造血”上,把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作为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