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应对当前我市严峻的环保形势,推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环保问题整改任务,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经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推进环保问题整改落实的意见印发,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总体目标
对标生态环境部指出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正视差距,举一反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扣我市“五城联创”中心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督企与督政相结合,坚持督事与督人相结合,坚持整改效果和整改时效相结合,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治污措施,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治污信心,着力解决前紧后松、韧劲不足和工作被动等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促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
(一)跟踪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转由市政府研究处理,跟踪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到位。重点跟踪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环保责任、全力铁腕治污、打造过硬队伍、加强环保宣传和推进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环保整改问题专项督查。拟于2018年7月中下旬,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全市粉尘污染突出、部分企业无组织排放多发频发、物料露天堆放、煤炭不按要求棚化仓化和日常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三)着力组织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开展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依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四)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执法调研。要按照市委“五城联创”决策部署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安排,适时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执法调研。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重点监督检查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情况,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迈上新台阶。
(五)继续开展阳泉环保行活动。阳泉环保行活动自1994年开展以来,融人大法律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自发监督于一体,凝聚强大合力,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9月,市人大要继续组织开展阳泉环保行活动,在加强环保宣传、倡导绿色发展理念的同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助力美丽阳泉建设。
(六)加大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督办力度。要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14710三联系”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联系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加大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督办力度。按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时限和进度要求,深入领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积极回应代表关切,认真负责加以落实。
(七)督促指导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环保整改问题落实。一是要督促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环保法要求,适时听取审议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问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二是要对标涉及本行政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上下联动推进环保问题的整改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