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在阳泉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明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大局,按照“政治建院、文化兴院、管理强院”的治院理念和“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以责任促公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的“三促一回应”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323件,审结、执结1882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24%和7.35%,在省高院确定的12项约束性重点指标中达标10项,是达标数量最多的法院,全年结案率97.4%,结案率居全省第二位,是唯一一家连续三年结案率居全省前三位的法院。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
全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对标对表,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546件,审结2509件(含旧存),其中市中院受理刑事案件290件,审结284件(含旧存)。严惩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理了原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原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永清等大要案;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召开了法院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1+4制度”专题工作落实会,完成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庭外调查核实被告人自首、立功证据材料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法院工作与监委工作的有序衔接。完善减刑、假释制度,依法办理刑罚执行部门提起的减刑、假释案件999件。
(二)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027件,审结1066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7.29%和15.48%,其中市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462件,审结1436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6.87%和9.7%。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化解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审结了一批涉重点项目的经济纠纷案件,服务保障了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规范了市场秩序,稳定了投资预期,强化了投资信心,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通过引入家事调查员、调解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设置家事审判前置调解程序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重点保护,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风、家德、家教建设。
(三)强化行政协商,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923件,审结914件,同比分别上升139.12%和183.85%,其中市中院受理行政案件718件,审结712件,同比分别上升260.8%和365.36%。深入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不断强化行政协商,建立了与太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阳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托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加大与政府沟通协调,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促进依法行政;邀请行政机关旁听案件,提升依法履职意识,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827件,执结4731件(含旧存),首次执行案件到位金额12.7亿元,到位率3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22个百分点,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82.64天/件,居全省首位,远低于全省164.69天/件的平均值。其中,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229件,执结221件(含旧存),首次执行案件到位金额7.99亿元,执行效率、效果良好。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为标准,积极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涉金融、涉煤炭、涉房地产企业等各类专项执行活动,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打击拒执犯罪、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举措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深化司法为民,切实回应群众司法期待。坚持为民司法,扎实推行立案登记制,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通过再审审查和再审,及时纠正存在瑕疵或确有错误的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领导干部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及时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四更三一律”的工作思路,高质量完成十九大信访安保工作,十九大期间无一群体访、非正常访和信访突发事件,也实现了进京赴郑上访人员不滋事、不滞留、不倒流的目标;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依托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依托基层法律服务点宣传法律知识、依托“大调解”格局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二、统筹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市法院按照省委、省高院统一安排部署,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确保了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地,司法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和团队组建工作。全市法院顺利完成了首批入额法官的遴选工作,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确认,并经省高院党组审批,我市两级法院共有135名法官纳入了员额管理。根据改革精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如期、彻底完成了审判团队组建工作,各法院均组建了以法官为主导,辅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事务助理等组成的办案团队,其中市中院按照“工作量相对平衡、专业相对集中、人员相对稳定、考核相对容易”的“四个相对”原则,将原有的14个业务部门调整为7个审判团队,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争取了90万事务助理专项经费,配齐配足了辅助人员,中院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的配比达到1.79∶1,员额法官与书记员及事务助理的比例达到了1∶1,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不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闭合性和科学性的要求,建立了以《审判流程管理规定》为龙头,辅以《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院庭长办案办法》《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完善了司法责任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按照审判团队、承办人的两级随机分案,最大限度减少了行政干预;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和当庭裁判工作,入额院领导一律编入审判执行团队、一律具体承办案件、一律参加开庭合议,不签发自己没有参与案件的文书、不过问不符合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个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受理案件数量达到7104件,结案数量达到7081件,强化院庭长示范效应,两级法院一把手率先垂范,均尝试了当庭裁判,为其他员额法官作出表率,全市法院当庭裁判案件达到1631件。
(三)着力推进信息化和司法公开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对内聚焦服务法官办案,对外突出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完成了集计算、存储、网络、安全于一体的超融合数据中心,建设完成了法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法官辅助办案系统、数字审委会等信息系统,提高了法院的智能化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实现了诉讼服务大厅、互联网、手机短信三位一体的审判流程信息全公开,目前,共有108754件案件可供当事人查询,累计向当事人发送立案受理、移送分案、开庭排期、审结裁判、执行查控等办案环节的信息34259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生效裁判文书34679份,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1599件,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三、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以法院党建为统领,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不断推进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深入推进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法院党建工作,将党建和业务有机结合,平定法院延伸党建工作触角,下乡村、进厂矿,化解了多起涉众涉民生案件,盂县法院开展了“审判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的“审判五进”活动;中院创设了政治委员制度,在每一个团队配备了一名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同时身兼团队支部书记、机关纪委委员、团队事务管理者和绩效考核组成员多个角色,履行“四会一课三制度”8项党建职责,政治委员成为党组管党治党的前哨和有力抓手,政治委员制度让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成为现实;抓细抓实了支部生活,改变原有的单纯政治教育讲道理方式,开展信仰、人性、人文体验和座谈讨论活动,围绕新时代司法工作的使命、法院的职能、法官的角色、裁判的方法等,积极开展研讨交流,真正把道理变成干警的心理,影响干警的行为。
(二)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创新理想信念教育方式,市中院组织了支部书记“送教下乡”、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片、举办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城区法院完善了官方网站党建平台、官方微博和党建微信等平台,矿区法院开展“一名干警深入一个社区,知民情、解民忧”活动,郊区法院确定每月23日为固定党日,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聆听国学讲坛、参观党史展览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确保政治坚定、方向正确、行动可靠。
(三)深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派员参加最高院、省高院关于新颁布法律法规、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司法改革政策等的专题培训,开阔了法官视野,提升了法官业务能力;成立了“法院系统党校分校”,依托党校平台,邀请专家、教授走进法院授课,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素养;积极培育研究思考的良好氛围,组织参加各类上级法院举办的论文、案例、课题活动,《涉诉涉法报道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及其监管》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优秀奖,一篇案例获全国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案例分析暨“促公正·法官梦”第四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奖,也是山西省法院唯一获奖的参选作品。
(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法院总体工作目标,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日常执纪监督,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建设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进行明察暗访,不定时对立案窗口、庭审情况及干警工作状况进行审务督察,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约束,延伸监督触角,认真落实“三谈两述一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任前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党内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正确用权。
四、认真接受各类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报告制度,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审判权的公正行使。2017年,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就审议意见认真制定了落实方案,继续依托人大政协联络处,完善和加强人大代表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观摩调解、见证执行、视察基础设施建设,畅通了代表监督渠道;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去年共有6469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451件,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和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沟通和交流,全年办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24件和检察建议5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9个集体、16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院诉讼服务管理中心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在省高院设立的四个年度表彰项目中,市中院同时获得全省综合审判质效、审判管理工作、执行工作三项先进集体,是获奖数量最多的中级法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有的法院法官断档严重,青黄不接,严重影响各项工作进展;有的法院干部队伍精神面貌不佳,攻坚克难的战斗力不强;有的干警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基础建设薄弱,有的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程度不高、有的法院的司改职业保障、干警福利待遇、职务职级等保障不到位。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还面临不小压力,各执行联动单位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四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不到位,特别是基层法院的人财物上划、法官工资保障等还有待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五是法官心理、情绪、人身等多方面承受极大压力,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履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下,立足自身、强化措施、提升能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和全省法院院长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认真分析新时代司法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形势,不断探索司法职能、法院职责、法官角色、裁判方法的新内涵,继续坚持“政治建院、文化兴院、管理强院”的治院理念和“三促一回应”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追求高质量的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以司法改革和智能化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不忘初心,奋发有为,以新作风、新作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重点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地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性,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原原本本学懂弄通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其核心要义、丰富内涵、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创新学习形式,针对性地开展集体荣誉、责任担当和人文精神感知教育,把道理变成干警的心理,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
二是坚强有力地服务保障大局。按照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标对表,抓好党的各项政策、决策在法院工作中的全面落地。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仗、攻坚仗。牢牢抓住司法领域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关键环节,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深化产权保护,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健康成长、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依法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综合运用行政协商、和解等方法,依靠司法、行政、社会各方力量,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是综合施策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集中人力、物力、智力,坚决打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积极协调联席单位及社会各界支持,认真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综合运用司法拘留、失信惩戒、打击拒执犯罪等措施,不断规范办案流程、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靠改革和信息化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在强化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理顺内设机构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向改革要动力、向改革要活力、向改革要红利,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开展;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人民群众便利需求的契合度,提升信息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辅助法官办案、提升群众诉讼便利、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下更大力气,切实依靠信息化提升审判效率、优化便民效果。
五是继续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强化职业能力建设,不断培育法官的司法良知、司法智慧和素养,提高法官引领价值、化解纠纷、平衡利益的能力;强化法官职业保障,在法官身心健康、职级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为法官履职营造更好的职业环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狠抓纪律作风,注重纪律规矩的经常性教育、常态化检查,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六是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法院工作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抓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监督指导,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阳泉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报告用语说明:
1、各类案件:指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以及申请执行、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司法协助、减刑、假释等案件。
2、 1+4制度:为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法、检、公、司四个部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10个试行文件组成的“1+4”制度体系。
3、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指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及硬件设施建设,探索家事诉讼程序制度,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建设健康和谐发展。
4、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依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实施方案》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阳泉中院与太原中院实行交叉管辖,即阳泉中院管辖太原市政府以及太原市各县区(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而原由阳泉中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太原中院管辖。
5、“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8年是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
6、首次执行案件:是指首次申请立案执行的案件。执行案件包括首次执行案件、恢复执行案件、保全案件、审查案件,其中主要就是首次执行案件,需要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7、第三方评估体系: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布,“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了客观评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法学研究所承办,参与单位包括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并邀请十五位知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具体评估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负责,由此制定的一个评价指标体系。
8、四更三一律:是市中院提出的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的工作思路,即“以更高的认识和摆位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以更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以更好的沟通协调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以更细的责任确保十九大期间信访稳定”,明确“三个一律”,即对于工作作风“冷、横、硬”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于发现隐患不报告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于责任不落实造成非法上访的一律严肃处理。
9、超融合数据中心:是依靠将计算、网络和存储等资源作为基础设施进行整合的超融合基础架构,实现服务器虚拟化、存储虚拟化、网络虚拟化、安全虚拟化功能的平台性整合,构建统一的资源池,解决传统数据中心资源捆绑的问题,通过超融合平台提供系统所需的虚拟化资源,并统一进行资源分配。
10、政治委员制度:为适应司法改革形势,强化党建功能,在推进审判执行团队组建过程中,改变原有的几个庭室为一个支部的设置方式,将支部建在团队上,一个团队就是一个支部,在每一个团队配备了一名政治委员,全部由副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同志担任,担任团队支部书记,负责团队党建工作。政治委员制度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肯定。
11、法院系统党校分校:为了加强在新形势下全市法院党员干警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培训,经充分酝酿和精心筹备,市中院党组报请中共阳泉市委党校同意,成立了阳泉市法院系统党校分校。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3、企业家保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最高院专门发布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意见。
14、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的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15、微信公众号:市中院在微信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yqszjrm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