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阳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健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魏增玲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孙丽青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付建红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古晓丽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贾志强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陈亮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张艳为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末成年人案件综台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武绍晋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王健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魏增玲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旭辉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孙丽青的阻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付建红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海涛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