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之规定,经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雷健坤代理阳泉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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