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法制委员会召开2018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会。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吕志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庆、何丽萍及法制委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对《监察法》的制定意义、目的和内容亮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各科室对2018年度上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吕志坚对各科室工作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各科室工作,并对第三季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法规科要按照省人大内司委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上报工作;要做好在阳泉日报刊登对《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解读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贯彻这两部条例的意见工作;要完成2018年立法项目建议的有关参阅材料搜集、整理及汇编工作;要安排好开展我市立法培训的相关事宜。综合科要及时督促检查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整改落实情况;要尽快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整理工作;要统筹推进即将开展的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和对全市贯彻实施《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要对上半年工作进行科学总结,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要做好召开《阳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会议的准备工作。
吕志坚指出,第三季度时间紧任务重,法制委全体工作人员要紧紧围绕工作任务不放松,明确职责,勇于担当,各科室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保持工作势头不减的积极态度,履行好岗位职责,共同努力进步,力争更好地发挥出法制委在人大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