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安排部署会,就市委批准同意2018年新增的《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永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利军,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城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等有关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方案,与会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张永忠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是从人大的角度、法治的高度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对于弥补我市环保立法空白、推动全市污染防治迈向法治化轨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我市环保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他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不折不扣完成条例的制定任务。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阳泉特色,始终把保证立法质量置于地方立法更加突出的位置,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康日魁)